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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教工三支部组织教师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和《习近平论党的作风建设——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

发布者:  时间:2020-06-04 07:33:04  浏览:

根据学院党委学习部署,教工三支部于63下午组织教师通过支部QQ群电话视频方式集中了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其包括总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九章内容。在支部书记曾祥师主持下,主要对《宗教事务条例》中处理宗教问题的“二十字”基本原则、特点及其要点进行了解读学习,并结合宗教工作的新动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党员教师要有正确对待宗教信仰的态度。

                        

此后,根据支部的学习工作计划,由支部委员张应华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论党的作风建设——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

                         

通过《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增强了党员同志们对宗教事务的认知,表示不仅要坚定信仰,不信教不入教更不能传教;还要坚守初心,矢志教育,当好学生的“引路人”和“守护神”;并结合巡查整改工作,以党的优良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