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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者:  时间:2022-10-14 14:50:38  浏览: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经济学院202210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如下。

(一)学生会简介

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服务同学的主要领域是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的重要团体组织,经济学院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为锻炼自己、发挥才能提供充裕的平台。

经济学院学生会部门简介:

文秘部:负责学院的常规活动汇总、评议各部门日常工作。

权益部:负责为学院同学维权事宜,积极宣传维权知识、定期举办维权知识竞赛。

文艺部:负责学院开展文艺活动,激发同学们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

体育部:负责学院开展体育类活动,促进同学们身体健康及全身心健康发展。

学习部:负责学院开展各类知识交流、辩论赛等文化活动,开拓同学们的视野。

二)改革自评表

项目

评论结果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2.工作机构框架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一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

√是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

√是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置其他职务。

√是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是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是

20221014日下午200召开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人员全员培训。

√是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综测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

√是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三)《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委员会(英文:Jiujiang College Students of the Economic Committee,简称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委员会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的双重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九江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参加江西省学生联合会和九江市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作为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服务学校发展大局、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的征程中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青春正能量;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发挥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沟通学校院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具有九江学院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学生,均可以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由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报请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始得通过;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


(三)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生委员会是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在九江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执行机构,向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委员会的任期从产生至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为止。


学生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三次全体会议。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学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超过3人。在原有主席团成员发生变动时,由学生委员会增补、改选主席团成员。


主席团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执行主席)召集。


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制单人,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四章 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委员会


第十三条 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


经济学院学生会的主要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四条 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应与校学生会基本相同,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三人,根据情况参照本章程制定相应规章并报校学生会审批。


第十五条 学院学生会须定期向校学生会上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通过项目化的申办领办等方式,在校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如有重大事项,须及时向校学生会请示。


第十六条 班级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班级委员会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班级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校学生会、学院学生会的决议;


(二)召集召开全班大会;


(三)在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抓好全班的思想、学习、文体等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 凡另设基层学生组织,须向校学生会请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九江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九条 本章程在修正时,需由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并提出修正案,经学生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后,方可通过。

(四)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架构图

五)经济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学生会成员由三名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和二十八名经过严格考核的部门成员组成,均为本科生,皆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都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姓名

轮值周期

耿晓毅

20221014日—2022425

虞丹

2022425日—2022915

经济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六)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中共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委员会:


为保障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进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保持学生工作的青春活力,经济学院学生会根据《九江学院学生委员会章程》决定于20221014日召开九江学院经济学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大会的筹备情况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20221014


二、会议地点:文理实验楼一楼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第三届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第四届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选举产生第四届经济学院学生会第一任执行主席;


4.选举产生九江学院第六届学生代表大会校学生代表;


5.选举产生九江学院第六届第一任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四、大会议程:


1.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2.戈畅同学代表第三届经济学院学生会作工作报告;


3.讨论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


4.酝酿经济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经济学院第四届学生会第一任执行主席、九江学院第六届学生代表大会校学生代表、九江学院第六届第一任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选举新一届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差额)


6.选举新一届经济学院学生会第一任执行主席(等额);


7.选举产生九江学院第六届学生代表大会校学生代表(差额);


8.选举产生九江学院第六届第一任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等额);


9.新当选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第一任执行主席表态发言;


10. 大会闭幕。

宣传照片

(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条件及办法


一、产生条件


1.学代会代表必须是我院在籍学生;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3.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进取精神强,成绩良好;


4.遵纪守法,表率作用好,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思想道德修养好,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广大学生的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关心集体,能够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二、产生办法


1.产生原则: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2.代表构成: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在籍本科生人数的1.5%,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3.代表分配:国际经济与贸易17人、金融学15人、金融工程10人共计42人。在推选学生代表时,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还需考虑少数民族及学生党员的所占比例。


4. 产生办法:由院学生会按上述原则分配代表名额,各选举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并报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确定。

(八)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落实团委协助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九江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价值感,促进学生会更好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群众评议,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距。


第六条 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七条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团委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八条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九条学生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情况须向团委专题报告。


第十条本办法由经济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九)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工作。院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保障,狠抓改革落实;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 工作机制;学校党委重视关心学生会组织成员的培养和管理。

经济学院党委把加强学生会组织领导纳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学生会组 织工作汇报。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及相关院领导出席学生代表大会并寄语学生,党委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学生会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经济学院明确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 导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及主要责任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团委书记

郭格格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主要责任:监督并指导学生会工作开展,为学生会工作进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