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旧版|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首页

学院新闻

首页 > 正文

经济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者:经济学院团委学生记者甘紫嫣/文  时间:2023-09-25 10:00:01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推动学生会全面深化改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经济学院20239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如下。

(一)学生会简介

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服务同学的主要领域是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的重要团体组织,经济学院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为锻炼自己、发挥才能提供充裕的平台。

经济学院学生会职能部门设置如下:

【办公室】作为经济学院学生会的桥梁部门,负责学生会各机构活动策划、预算等各类文档的管理,工作汇报等信息沟通事宜和各类文件修订及活动经费审批、账目报销等事务。负责学生会干部选拔,,学生会文化建设,部门考核等相关工作。同时也负责对学校团学联组织、经济学院学生会、经济学院学生会往届校友的联络和接待,加强经济学院学生会内部成员交流等有关工作。

承办特色活动:优秀部门评选活动。

【权益部】是经济学院学生会的职能部门。作为一个维护同学权益,服务经济学院同学的部门,为同学进行法律权益宣传及开展相关活动。竭力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生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向学院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协助落实相关措施。在与学院其他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和交流中,实现良性互动,争取合法权益,促进学院决策的优化。

承办特色活动:3.15知识竞赛、寝室安全文化节、《学生手册》知识竞赛等。

【学习部】以“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学习观念,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为目标,以“创办深入人心的活动”为导向,鼓励同学们养成想学好学的学风。通过在经济学院组织开展”经济杯”大学生辩论赛,义丰论坛活动,以及有关考研经验交流会等服务学风建设系列活动,提高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带动同学们的学习热情,感受大学生学习新魅力。是一个广大同学施展自己才华和抱负的良好平台。

承办特色活动:“经济杯”大学生辩论赛;义丰论坛;演讲比赛等。

【文艺部】主要负责开展各种文娱活动,不断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文艺修养和文艺素质,营造积极和谐的校园文艺氛围。为学院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参与各类晚会文艺节目的编排、筹备。联络各校学生会文艺部,共同开展学校各项文艺活动。组织开展文艺活动,举办迎新文艺晚会,节庆活动。

承办特色活动:“十佳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国学诵读比赛等。

【体育部】是组织与策划经济学院各类校园体育活动,丰富大学生校园生活,营造校园体育氛围与健康生活的部门。日常工作主要为宣传科学运动知识、传播运动健儿精神、组织各类体育项目,积极活跃校园体育生活氛围。体育部通过积极组织各类体育类竞赛活动,把不放弃、拼搏、奋斗、团结、勇敢、坚韧等体育精神通过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直面传播。更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为目的,倡导同学走出舒适圈,提高自身身体素质,获得一个健康美好的大学生活。

承办特色活动:“新生杯”篮球赛;“新生杯”足球赛;骨干班趣味运动会等。

(二)改革目标

1.明确职能定位: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不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改革运行机制:工作机构框架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实行轮岗制度,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开集会议,牵头日常会议。不设置主席和副主席,设执行主席。

3.坚持精简原则: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职务。

4.明确遴选条件: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且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严格遴选程序: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团组织同意,由党组织确定.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产生。

6.规范召开代表大会: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

7.坚持从严治会: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加强日常管理。

8.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许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9. 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

10.加强团委具体领导: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

(三)《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委员会(英文:Jiujiang University School of Economic student Committee,简称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委员会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的双重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九江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参加江西省学生联合会和九江市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作为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服务学校发展大局、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的征程中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青春正能量;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发挥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沟通学校院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 凡具有九江学院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学生,均可以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由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报请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始得通过;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代表大会决定。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

(三)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生委员会是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在九江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执行机构,向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委员会的任期从产生至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为止。

学生委员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三次全体会议。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学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超过3人。在原有主席团成员发生变动时,由学生委员会增补、改选主席团成员。

主席团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执行主席)召集。

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制单人,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四章学院学生会和班级委员会

第十三条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

经济学院学生会的主要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四条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机构设置应与校学生会基本相同,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三人,根据情况参照本章程制定相应规章并报校学生会审批。

第十五条学院学生会须定期向校学生会上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通过项目化的申办领办等方式,在校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如有重大事项,须及时向校学生会请示。

第十六条班级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班级委员会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班级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校学生会、学院学生会的决议;

(二)召集召开全班大会;

(三)在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抓好全班的思想、学习、文体等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凡另设基层学生组织,须向校学生会请示。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九江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九条本章程在修正时,需由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并提出修正案,经学生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后,方可通过。

(四)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架构图

(五)经济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学生会成员由三名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和二十八名经过严格考核的部门成员组成,均为本科生,皆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都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经济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部门

职务

姓名

性别

专业

班级

政治面貌

综测

1

主席团

轮值主席

许学航

金融学

A2132

共青团员

25/98

2

主席团

轮值主席

顾喜

金融学

A2132

共青团员

63/98

3

主席团

轮值主席

路婧怡

金融学

A2131

共青团员

10/98

4

办公室

负责人

黄雨薇

金融工程

A2251

共青团员

6/95

5

文艺部

负责人

郭冰雨

国际经济与贸易

A2223

共青团员

38/147

6

办公室

负责人

雷丹

金融工程

A2251

共青团员

15/98

7

办公室

负责人

董选康

国际经济与贸易

A2221

共青团员

1/49

8

文艺部

负责人

朱三摇

国际经济与贸易

A2221

共青团员

57/147

9

权益部

负责人

魏梦婷

数字经济

A2241

共青团员

8/100

10

办公室

负责人

张凯炫

数字经济

A2241

共青团员

43/100

11

学习部

负责人

邱晓雨

数字经济

A2242

共青团员

4/49

12

学习部

负责人

肖赖福

金融学

A2231

共青团员

4/52

13

权益部

负责人

叶美慧

金融学

A2231

共青团员

15/52

14

学习部

负责人

高子奇

金融工程

A2251

共青团员

26/98

15

体育部

负责人

熊磊

国际经济与贸易

A2222

共青团员

31/140

16

体育部

负责人

成欣

数字经济

A2241

共青团员

18/100

17

权益部

负责人

李泽浩

金融工程

A2252

共青团员

13/32

18

权益部

负责人

罗跃川

国际经济与贸易

A2222

共青团员

75/147

19

权益部

负责人

张美洁

数字经济

A2241

共青团员

40/100

20

文艺部

负责人

徐雨欣

国际经济与贸易

A2221

共青团员

50/147

21

体育部

负责人

刘华茹

金融工程

A2252

共青团员

37/96

(六)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中共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委员会:

为保障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进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广大同学依法依章程参与学校治理,保持学生工作的青春活力,经济学院学生会根据《九江学院学生委员会章程》决定于2023927日召开九江学院经济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大会的筹备情况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2023927

二、会议地点:义丰楼602

三、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第四届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第五届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选举产生第五届经济学院学生会第一任执行主席;

4.选举产生九江学院第七届学生代表大会校学生代表;

5.选举产生九江学院第七届第一任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四、大会议程:

1.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2.耿晓毅同学代表第四届经济学院学生会做工作报告;

3.讨论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

4.酝酿经济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经济学院第五届学生会第一任执行主席、九江学院第七届学生代表大会校学生代表、九江学院第七届第一任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选举新一届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差额选举)

6.选举新一届经济学院学生会第一任执行主席(等额选举);

7.选举产生九江学院第七届学生代表大会校学生代表(差额选举);

8.选举产生九江学院第七届第一任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等额选举);

9.新当选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第一任执行主席表态发言;

10.大会闭幕。

宣传照片

(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条件及办法

一、产生条件

1.学代会代表必须是我院在籍学生;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3.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进取精神强,成绩良好;

4.遵纪守法,表率作用好,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思想道德修养好,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广大学生的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关心集体,能够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二、产生办法

1.产生原则: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2.代表构成: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在籍本科生人数的1.5%,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3.代表分配:国际经济与贸易10人、金融学6人、数字经济10人,金融工程6人共计32人。在推选学生代表时,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还需考虑少数民族及学生党员的所占比例。

4.产生办法:由院学生会按上述原则分配代表名额,各选举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并由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确定。

(八)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落实团委协助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九江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价值感,促进学生会更好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群众评议,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距。

第六条: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院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七条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团委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八条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九条学生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情况须向团委专题报告。

第十条本办法由经济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九)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工作。院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保障,狠抓改革落实;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 工作机制;学校党委重视关心学生会组织成员的培养和管理。

经济学院党委把加强学生会组织领导纳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学生会组 织工作汇报。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及相关院领导出席学生代表大会并寄语学生,党委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学生会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经济学院明确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及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监督并指导学生会工作开展,为学生会工作进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