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经济学院将于近期举行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为保证答辩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5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8:00进行。
二、答辩安排
(一)答辩资格
1.论文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
2.论文重复率不高于25%。
3.论文中疑似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占全文比例(加权)不得超过30%。
4.通过院内评阅教师的评审。
学生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有一票否决权。
(二)答辩方式
1.各教研室设若干答辩小组,各小组由5名专业教师组成,每个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教研室主任、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答辩工作由答辩组长组织开展。
2.2025届毕业生采用现场汇报方式进行答辩,汇报人必须准时参加答辩,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答辩,学院将不再单独组织答辩,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答辩小组教师和学生统一集中在义丰楼开展工作。答辩教师安排、参加学生名单、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1.答辩完成后,学生需将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岗位实习相关材料纸质档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收齐所有资料后才可提交学生毕业答辩成绩。
2.答辩资料等相关材料由指导教师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九江学院经济学院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