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经济学院国际商务重点学科经费使用,促进学科建设指标高质量完成,根据九院字〔2024〕76号《九江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就学术专著与特色教材出版经费资助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九江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和重点学科建设考核团队而不是考核学院的原则,资助对象仅限于上报给学校的国际商务重点学科团队成员,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资助金额不超过所资助项目出版总经费的40%。
第二条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专著主题与国际商务学科紧密相关,对国际商务学科建设形成有力支撑。
(二)专著字数不少于20万字(英文专著单词数量相当于中文字数不少于20万)。
第三条特色教材出版资助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学校关于教材出版使用学校经费的相关规定。
(二)符合国际商务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合格评估要求,原则上为《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教材。
第四条出版机构须为当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的出版机构(如2025年推荐的71家)。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经济学院分委员会审核出版资助申请的资格与条件,建议资助金额,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九江学院学术委员会经济学院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