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 经济学 |
学位授权点名称:国际商务 |
学位点牵头学院:经济学院 |
培养单位:经济学院 |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5400)
一、专业学位点简介
本学位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全球视野的国际商务高级人才。以能力锻造为方向,培育适应区域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以国家战略和区域需求为指引,开展应用研究;以产业学院为依托,培养国际商务人才;以行业企业为对象,开展产学研合作;以提升就业质量为目标,服务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培养目标
服务国家和地区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国际化需要,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家国情怀,熟练掌握国际商务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国际沟通能力和现代信息技术,通晓国际商务环境和规则,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高层次国际化商务人才。
三、培养方向
1.国际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主要研究方向为长江经济带与口岸经济、数字贸易、自贸区与跨境电商。
2.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主要研究方向为港口贸易物流运营与管理、国际物流与供应链设计、外贸物流网点布局与优化。
3.国际投融资与风险管理:主要研究方向为本地企业的国际投融资决策与资本管理、数字金融、风险识别与管理。
四、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2.实施“双导师”培养与管理制。突出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实行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模式,成立包括行业导师的指导小组,建立“双师制”。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教学环节和论文研究环节的理论指导,行业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参与企业实习实践项目的指导,定期组织各类教学和实习实践活动,加强学生、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相互沟通。
3.坚持“OBE教育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目标、能力培养、教育成果为导向,将“OBE教育理念”融入课堂内外,贯彻到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4.采用多样化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中心,采用启发式、案例式、研讨式等多样化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三年。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并经学位办公室批准,提前完成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提前半年毕业。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学习时间者,经批准最长可延期1年毕业。
六、学分要求
本专业总学分43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为31学分(其中,学位课8学分,非学位课23学分;必修课21学分,选修课10学分,其中不分方向选修课6学分,不同方向的研究生在各自方向选修课4学分);实践环节学分12学分(其中,专业实践6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学位论文4学分)。
七、课程设置及考核要求
(一)课程设置与学分、学时及时间安排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院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备注 |
学 位 课 |
公共基础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马克思学院 |
2 |
32 |
1 |
考试 |
|
专业基础课 |
商务英语 |
外语学院 |
2 |
32 |
1 |
考试 |
|
经济学理论与实践 |
经济学院 |
2 |
32 |
1 |
考试 |
|
中级国际商务 |
经济学院 |
2 |
32 |
1 |
考试 |
|
非学位课 |
公共必修课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马克思学院 |
1 |
16 |
1 |
考查 |
|
专业必修课 |
国际经济政策 |
经济学院 |
2 |
32 |
1 |
考试 |
|
国际资本运营 |
经济学院 |
2 |
32 |
1 |
考试 |
|
数字贸易 |
经济学院 |
2 |
32 |
1 |
考试 |
|
国际商法专题 |
经济学院 |
2 |
32 |
1 |
考试 |
|
商务调研与案例研究 |
经济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中级计量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2 |
32 |
3 |
考查 |
|
专业选修课 |
不区分方向 |
商务数据挖掘与分析 |
计算机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国际商务谈判 |
经济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国别与区域商务环境 |
经济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跨文化沟通 |
文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国际营销管理 |
经济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国际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方向 |
国际贸易政策与实务 |
经济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国际结算与案例分析 |
经济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跨境电子商务运营与管理 |
管理学院 |
2 |
32 |
3 |
考查 |
|
跨境电子商务案例 |
管理学院 |
2 |
32 |
3 |
考查 |
|
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方向 |
国际采购 |
经济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国际货运代理 |
经济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数字供应链管理 |
经济学院 |
2 |
32 |
3 |
考查 |
|
国际运输与物流管理 |
经济学院 |
2 |
32 |
3 |
考查 |
|
国际投融资与风险管理方向 |
国际投融资理论与实务 |
经济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跨国并购与重组案例分析 |
经济学院 |
2 |
32 |
2 |
考查 |
|
国际投资与跨国企业管理 |
经济学院 |
2 |
32 |
3 |
考查 |
|
国际投资风险管理 |
经济学院 |
2 |
32 |
3 |
考查 |
|
补修课程 |
宏微观经济学 |
非经管专业和以同等学力招收的研究生需要补修国际商务本科主干课程,由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登记成绩,不计学分。 |
国际商务基础 |
国际经济学 |
注:学位课8学分;公共必修课1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10学分,其中不分方向选6学分;不同方向的研究生在各自方向选4学分。
(二)课程考核要求
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由期末考核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构成。平时考核成绩根据到课率、课外作业、课堂讨论、课程阶段论文或案例报告等综合评定。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总评成绩 70 分(含 70 分)以上为合格,其余课程 60 分(含 60 分)以上为合格。
八、实践环节要求及执行计划表
(一)实践环节、学分及要求
1.专业实践(6学分):国际商务专业实践可以是选取国家机关及企业实习,也可以是为涉外企业做研究项目。如完成企业布置的任务,可以是企业的市场问题、管理问题、决策问题的研究等。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实践结束后须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导师根据专业实践报告的质量评定成绩,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评定为不合格者,需重新撰写实践报告直至通过为止。
2.学术活动(2学分):在校期间每名研究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研究生系列学术活动(业界讲座、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等)6次以上,并在毕业资格审核前提交参与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结合讲座活动签到情况进行统计审核。
3.学位论文(4学分):研究生应当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必须经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校内外评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校内外预评审、校外双盲评审和论文答辩几个环节。
(二)实践环节执行计划表
培养环节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实践环节 |
专业实践 |
国际商务专业实践 |
6 |
|
|
|
√ |
√ |
√ |
学术活动 |
学术活动实践 |
2 |
√ |
√ |
√ |
√ |
√ |
√ |
学位论文 |
开题报告 |
4 |
|
|
|
√ |
|
|
中期检查 |
|
|
|
|
√ |
|
校内预评审 |
|
|
|
|
|
√ |
校外双盲评审 |
|
|
|
|
|
√ |
答辩 |
|
|
|
|
|
√ |
查重检查 |
|
|
|
|
|
√ |
九、中期考核要求
根据《九江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之后,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中期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对研究生实施分流。
十、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
1.论文形式可以是案例分析、调研报告、专题研究类论文等多种形式。
2.学位论文的选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应该体现前瞻性和时代感。评价论文水平主要考核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国际商务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内容是否有创新,是否具有实用价值。
3.学位论文可以用中文或英文撰写,用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3万字,用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词。
(二)学位授予
1.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可申请进行论文送审和答辩。
2.论文开题答辩通过到论文送审不少于10个月时间间隔。
3.学位论文实行双盲两审制,聘请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其中一位是来自行业企业的校外专家。若有两位评阅人持肯定意见的,则论文评阅结果为合格。
4.评阅结果合格后,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 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占比应达到 3/5 及以上,至少有 1 名行业企业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论文是否通过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
4.论文答辩通过后,准予毕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可获得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
十一、适用范围
本培养方案从2025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