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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  时间:2025-03-18 14:40:16  浏览:

 

为全面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和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料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职责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国家要求和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内容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本学院录取相关人员(含命题教师、监考及考务人员、复试专家)进行遴选和全面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证复试质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根据《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录取面试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学位点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等组成。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由本单位纪检委员为组长,做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过程中的督查工作。

复试录取面试工作小组:遴选本单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面试小组成员6人,设组长1名,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录取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要求与资格审查

(一)复试基本要求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九江学经济学院2025年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5.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相应的加分材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审查盖章)。

7.《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8.其他补充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3张(硕士研究生复试审查情况表、体检表等使用)。

2)个人简历。

3)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件,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4)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反映个人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

(三)复试资格审查说明

1.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相应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

2.非应届毕业生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要考生提前在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没有党组织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

4.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包名称准考证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存到U盘上交(主题为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姓名),并拷贝一份发送给王莹老师(邮箱为35324858@qq.com)。凡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具体如下:

(一)专业基础课笔试。考试科目为国际经济学,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包括4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占比1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占比3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比40%,综合素质及能力占比2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加试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每门课考试时间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321-323日。

(一)321日(星期五)考生报到

报到地点为经济学院义丰楼603办公室,报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322日(星期六):考生复试。

资格审查:上午8:00-9:00地点:竞知楼2楼微格1教室。

专业基础课笔试: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竞知楼202教室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下午1400-15:00;面试地点:竞知楼20214:00复试考生在竞知楼微格1候考室集合,进行面试抽签确定顺序。

同等学力加试:晚上18:00-22:00;加地点:竞知楼202

(三)323日(星期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上午8:00-9:00;地点:校医院。

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及分值:复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二)复试合格线:复试合格线以各专业复试总成绩×60%划定。

(三)加试:每门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应参加而未参加加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考生入学总成绩的计算,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3:2的比例计算,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依序确定录取资格。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七、录取工作

(一)复试不合格判定: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体检结论为不宜录取者。

(二)录取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是否录取应以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

(三)复试结果公布与录取:复试结果将由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及时对外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四)调剂考生确认: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

(五)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全日制定向委托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定向就业申请表(含在职工作证明)》。

(六)报考信息审核: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录取院系所、录取专业(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八)违规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学校纪委、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和考场巡查。各招生培养单位纪检委员要全程参与所在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责任制度:各招生培养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进行操作,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承诺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各招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24小时内向我校校纪委或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提出实名复议申请,校纪委监督电话:0792-8313779,邮箱:xyjw@jju.edu.cn,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电话:0792-8337987,邮箱:yjszs@jju.edu.cn。校纪委会同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更正。不受理各种匿名复议申请。

九、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考生无须缴纳费用。体检费用为100/人,由校医院收取。

十、附则

(一)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都应增强纪律意识,坚持抵制不正之风。对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工作实施细则若与2025年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最新文件、制度有冲突的,按当年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九江学院经济学院2025年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