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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者:  时间:2025-03-28 16:51:42  浏览:

为全面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和经济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料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职责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国家要求和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调剂复试实施细则、内容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本学院录取相关人员(含命题教师、监考及考务人员、复试专家)进行遴选和全面培训,确保调剂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证复试质量。调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根据《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试行)》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录取面试小组。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学位点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等组成。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由本单位纪检委员为组长,做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过程中的督查工作。

调剂复试录取面试工作小组:遴选本单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面试小组成员6人,设组长1名,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录取全程录音录像。

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三)接受调剂人数12人。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25400国际商务考生,接收部分02经济大类、12管理大类、05文学大类初考科目相同相近考生。

(四)我校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指标,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调剂工作流程

符合我校国际商务专业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经济学院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凡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先仔细阅读我校《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后,登陆查看我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填报调剂志愿。

(二)学院按调剂条件择优遴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优先选择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生源,其他生源原则上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遴选,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并发送复试通知。

(三)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对各招生培养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审核。

(四)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考生应按经济学院公布的调剂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六)对复试合格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调剂工作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的调剂录取工作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教育部将于2025328日开通调剂意向采集系统,考生可以查询调剂信息并填报意向,但意向采集不等于正式调剂志愿。我校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开通时间为20254800:00。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复试工作进度及时更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专业信息。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36小时后未被选入复试备选库的考生,系统将自动解锁,考生可自行改报其他志愿。

(三)凡有意愿调剂的考生可密切关注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官方网站及各招生培养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调剂相关通知,了解我校接受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等信息。我校将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一)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招网可下载)。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5.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相应的加分材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审查盖章)。

7.《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8.其他补充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硕士研究生复试审查情况表、体检表等使用)。

(2)个人简历。

3)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申请,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件,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4)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反映个人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

(二)复试资格审查说明

1.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相应高职高专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

2.非应届毕业生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要考生提前在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没有党组织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

4.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包名称准考证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存到U盘上交(主题为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姓名),并拷贝一份发送给王莹老师(邮箱为35324858@qq.com)。凡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

七、调剂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具体如下:

(一)专业基础课笔试。考试科目为国际经济学,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包括4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占比1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占比3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比40%,综合素质及能力占比2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加试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每门课考试时间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时间为411-12日。

(一)411日(星期五)考生调剂复试。

资格审查:上午8:00-9:00地点:竞知楼2楼微格1教室。

专业基础课笔试: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竞知楼202教室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下午1400-17:00:;面试地点:竞知楼20214:00复试考生在竞知楼微格1候考室集合,进行面试抽签确定顺序。

同等学力加试:晚上18:00-22:00;加试地点:竞知楼202

(二)412日(星期: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上午8:00-9:00;地点:校医院。

调剂复试成绩计算

(一)调剂复试内容及分值:复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二)调剂复试合格线:复试合格线以各专业复试总成绩×60%划定。

(三)加试:每门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应参加而未参加加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考生入学总成绩的计算,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3:2的比例计算,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依序确定录取资格。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十、录取工作

(一)调剂复试不合格判定: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调剂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体检结论为不宜录取者。

(二)录取依据: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是否录取应以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

(三)调剂复试结果公布与录取:复试结果将由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及时对外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四)调剂考生确认: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

(五)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全日制定向委托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定向就业申请表(含在职工作证明)》。

(六)报考信息审核: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录取院系所、录取专业(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八)违规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十一调剂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学校纪委、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和考场巡查。各招生培养单位纪检委员要全程参与所在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责任制度:各招生培养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进行操作,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承诺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各招生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24小时内向我校校纪委或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提出实名复议申请,校纪委监督电话:0792-8313779,邮箱:xyjw@jju.edu.cn,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电话:0792-8337987,邮箱:yjszs@jju.edu.cn。校纪委会同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对考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更正。不受理各种匿名复议申请。

十二、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的考生无须缴纳费用。体检费用为100/人,由校医院收取。

十三学制、学习方式、学位类型、研究方向、学费标准及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学制:3年。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学位类型:专业硕士

(四)学费标准:12000/

(五)我校具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类型。

1.国家奖学金,具体名额按当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执行,标准为2万元/人。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

3.省政府奖学金,具体名额按当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执行,标准为1万元/人。

4.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和标准如下:

等级

比例

标准(元//生)

省学业奖学金

40%

8000

校一等学业奖学金

20%

4000

校二等学业奖学金

20%

3000

校三等学业奖学金

20%

2000

5.学校设立相关助管岗位,提供岗位津贴。

十三、联系方式

1.九江学院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卢老师:0792-8337987

2.九江学院经济学院联系方式

王老师,0792-8334029/1387022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