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
工作制度(试行)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经济管理学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委对党建工作的指导,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密切学院党委与基层各师生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是新形势下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进一步改进党委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委班子成员与基层师生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联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不断推动学院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联系对象
实现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各师生党支部“全覆盖”,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都有对应党委班子成员经常联系、及时指导。为各党委班子成员及时对应党支部建立联系表,方便互相联系。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
1.党委班子成员要及时、认真贯彻学院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校院党委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各师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努力探索研究抓党建促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2.党委班子成员要联系党支部了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应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学院党建工作及学院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3.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4.党委班子成员要和联系党支部委员谈心,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点评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5.党委班子成员要督查联系党支部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学院党委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四、有关要求
1.党委班子成员每学期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不少于4次,至少讲1次党课,每学期学院党委会议至少开展2次联系工作情况通报。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
2.党委班子成员与联系党支部要形成情况填报制度,每学期期末后党委班子成员要对联系党支部的党支部记录情况及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考核。原则上不干预党支部开展工作,多给予联系党支部支持,秉持服务基层党支部的态度,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方向性指导,认真开展,实行领导责任制。
3.党委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及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为联系党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五、本办法至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党委所有。